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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货代企业如何向海关传送舱单

Posted by: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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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相关人士咨询海关律师关于舱单传输人办理备案的相关手续,专家给出如下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总署令172号)规定,舱单传输人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备案登记表》(附件1)。

(二)提(运)单和装货单的样本。

(三)企业印章以及相关业务印章的印模。

(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或者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五)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上述(一)、(四)、(五)项文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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