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海关律师关注海关监管车年审事宜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5年02月16日
汇业海关律师获悉,上海海关将于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5月31日,对经上海海关核准并予以注册登记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进行2014年度年审。具体如下:
一、年审对象
凡经上海海关核准并予以注册登记,持有《境内公路运输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证书》)的运输企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以下简称《载货登记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准载证》(以下简称《准载证》)的车辆。
二、年审方式
本次年审分三个阶段:
(一)验车
企业经与海关指定验车点电话预约,安排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至验车点接受验车。
(二)车辆证簿、驾驶员材料审核
车辆通过检验后,企业至上海海关监管通关处办理车辆证簿、驾驶员材料审核手续。
(三)企业证簿审核
根据往年年审预约情况及日审核工作量,本次纸质证簿审核采用年审截止日期和预约年审日期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根据《运输企业证簿年审截止时间表》(见附件1),提前安排验车、车辆证簿及驾驶员审核时间。无法在截止时间前办理企业年审的,企业应提前与上海海关监管通关处另行约定年审时间。
三、提交材料
(一)企业至海关指定验车点接受验车时,应随车携带以下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即“营运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载证》原件;
4.中国船级社核发的《集装箱式货车车厢批准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厢式货车需交)。
(二)办理车辆、驾驶员审核手续时,运输企业应向海关提交下列材料:
1.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两者均验原件,或提交由验车点出具的《海关监管车辆验核情况记录表》);
2.驾驶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的驾驶员《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两者均验原件,或提交由验车点出具的《驾驶员驾照验核记录单》)
3.《载货登记簿》和《准载证》(原件)
(三)办理企业证簿审核手续时,运输企业应向海关提交下列材料:
1.年审报告(企业自拟,包括企业、车辆及驾驶员守法情况、年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量和运营情况等);
2.《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及驾驶员一览表》(附件2);
3.《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5.《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7.银行担保期限已满或不足一年的(担保期限应超过跨年度的5月31日),需重新提供担保;
8.海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年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年审工作由上海海关监管通关处负责。
(一)验车
地点:军工路2400 号(共青码头)。
受理时间:每周日至周四(国定节假日除外),7:00-11:00;13:00-15:00。
预约联系电话:65740957;65747878 转292分机。
(二)纸质证簿审核
办公地点:政仁路81号海关报关大厅1号窗口。
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国定节假日除外),9:00-11:00 ;13:30-16:30。
预约联系电话:68892454;55051199转6162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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