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退运货物需要向海关递交的单证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5年09月09日
汇业海关律师指出,关于退运货物出境需要向海关递交哪些单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规定: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
汇业海关律师归纳,此处向海关单证包括但不仅限于:退运报告、注明退运理由和数量的外方退运函电、检验证书等。在申报退运时要求在关联报关单填写原进口报关单号并随附原进口报关单调档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六十一条规定:“ 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注意:必须是因为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才可以退还原进口时缴纳税款,需要提供检验证书;退增值税需要提供税务局证明,证明该笔增值税未被抵扣或抵扣后已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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