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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海关律师解答企业年报网上审批若干问题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5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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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业海关律师指出,今年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开始实施进出口企业年报网上审批流程,由此很多企业因为对网上审批不熟悉而差生很多疑惑,汇业海关律师根据海关总署的公告要求,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除海关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其次,自2015年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每年6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企业应当在每年630日之前(含本日,下同)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委托报送的还需提交纸本)。企业逾期报送《年度报告》的,在年报系统接受企业报送的《年度报告》电子数据后,还应当向注册地海关提交逾期报送的书面说明材料。

再者,企业登录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企业年报管理年报查询模块下查看本企业的年报报送状态时,只有最终显示审批通过字样,才视为年报成功通过。

如企业逾期未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效力自动中止。为保证企业年报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海关总署将今年年报报送期限延长至731,该期间海关不会对该企业进行通关锁定,企业可正常开展通关业务。731日以后被通关锁定的企业,仍可通过系统在线申报年报信息,由注册地海关进行人工确认。年报审核通过后,该企业通关锁定即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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