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
Posted by: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3年11月15日
有相关人士咨询海关律师关于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9号)第二条规定:进出口货物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事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规定:除海关总署另有规定外,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按照海关规定保管、使用进口减免税货物,并依法接受海关监管。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
(一)船舶、飞机:8年;
(二)机动车辆:6年;
(三)其他货物:5年。
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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