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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专家针对加工贸易货物放弃程序进行解读

Posted by: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3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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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工的贸易是需要相关的程序规定,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申请条件,海关律师指出加工贸易货物办理的程序有几点,而关于加工贸易货物放弃程序也是一样的道理,因此今天专家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

申请条件:

1、加工贸易企业因故无法出口加工成品、退运进口料件,或在出口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法对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受灾保税货物作内销征税或退运处理;

2、放弃的货物不得是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物、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3、来料加工货物的放弃需经物权所有人同意。

申请时应提交的单证:

1、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经营企业放弃加工贸易货物的书面申请;

3、经营企业拟放弃加工贸易货物的清单;

4、经营企业填写的《加工贸易企业放弃加工贸易货物交接单》;

5、来料加工,货物的物权所有人同意放弃该批货物的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

2、海关审核:海关根据审核企业资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规定。

3、核发联系单:海关审核同意做出准予放弃加工贸易货物决定后,在《加工贸易企业放弃加工贸易货物交接单》签注意见,企业凭以将拟放弃货物运至海关指定仓库。

审批时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书》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以上的替换是关于加工贸易货物放弃程序,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请登录http://www.haiguanlv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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