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快递入境的海关监管模式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4年10月01日
随着国际快递行业的发展,通过快递方式报关已经是很普遍的了,但是在日常快递报关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汇业海关律师结合我国目前的快递通关模式,给大家解读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货物类进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按下列情形分别向海关提交报关单证:对关税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的关税起征数额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对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需进口付汇的除外),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除此之外的货物应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 因此公司通过快递进口的样品,无论价值、重量多少均须向海关申报,并依据实际上述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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