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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企业分类管理的条件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4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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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致电咨询企业分类管理的条件,汇业海关律师为大家总结如下:

AA类的进出口收发货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A类管理条件,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三)通过海关稽查验证,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申请A类的进出口收发货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5%以下;

(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九)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十)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十一)连续1年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申请B类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C类企业自海关作出类别调整决定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所列应实施C类管理情形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其调整为B类。

申请C类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D类企业自海关作出类别调整决定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所列应实施D类管理情形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将其调整为C类。

    更多关于海关分类管理的规定,欢迎致电本网站海关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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