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货物进口证明书的补办程序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5年03月10日
汇业海关律师指出,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指为满足进出口公司及企事业单位的不同需要,海关对已实际监管进口的货物事后开具的证明文书。如果遗失了,怎么处理呢?汇业海关律师为大家讲解如下:
海关签发的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如因故丢失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补发手续,但对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之日两年以前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一律不予补发。如何申请补发呢?
首先,货主或其代理人向原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的现场海关提出申请。 并递交
(1)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
(2)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
(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
(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
其次,现场海关核实后,手工填制《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补发联系单》和《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补发审批单》并制作关封。
最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将联系单关封递交上海海关监通处,办理有关补发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
(2)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
(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
(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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