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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入境货物退运手续办理需知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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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业海关律师接到客户咨询,如货物进境后、发现质量问题,需要退运,该如何办结海关手续?

汇业海关律师提示,货物退运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
因为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2.
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
    3.
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
    4.
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5.
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汇业海关律师归纳,办理退运的具体手续为:
    1.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
    2.
证明进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证明文书;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
   
如进口货物已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海关提交:
    1.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
    2.
原报关单或者转关单;
    3.
证明进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证明文书;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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