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律师海关律师国际贸易律师海关辩护律师,外贸律师 专业提供海关、海事、外贸法律服务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13311891225
首页 > 网站新闻 > 海关监管 > 公路舱单通关代码

Title:公路舱单通关代码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7年06月05日

汇业海关律师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物品的公路运输工具进出境,需要将公路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给监管海关。

汇业海关律师归纳,公路舱单通关代码如下:
RD01是指公路口岸进出境直通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办结海关手续,不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装卸货物(集装箱)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载运非贸货物的进出境运输工具不适用RD01)。
RD02是指公路口岸进出境直通转关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办理转关手续,但不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装卸货物(集装箱)的进出境运输工具。
RD03是指公路口岸进境卸货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卸货并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的运输工具。
RD04是指公路口岸进境卸货转关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卸货并办理转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
RD05是指公路口岸进境掏箱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掏箱办结海关手续,并以散装货物方式提离海关监管场所的进境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工具。
RD06是指公路口岸进境掏箱转关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掏箱办理转关手续,并以散装货物方式提离海关监管场所的进境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工具。
RD07是指公路口岸进境卸箱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卸箱办结海关手续,并继续以集装箱货物方式提离海关监管场所的进境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工具。
RD08是指公路口岸进境卸箱转关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卸箱办理转关手续,并继续以集装箱货物方式提离海关监管场所的进境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工具。
RD09是指跨境快速通关模式,适用于承运跨境快速通关货物(非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
RD10是指进出境空车模式,适用于未承运货物、物品及集装箱的运输工具。
RD11是指暂时进出境空集装箱公路直通模式,适用于承运不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卸箱的暂时进出境空集装箱的运输工具。
RD12是指暂时进境空集装箱公路口岸卸箱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卸箱的暂时进境空集装箱的运输工具。
RD13是指非贸进出境货物公路口岸直通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办结海关手续,不在口岸海关监管场所装卸非贸货物(集装箱)的进出境运输工具。
RD14是指出境散货公路口岸装车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口岸装车,办结海关手续后载运出境的散装货物的运输工具。
RD15是指出境集装箱货公路口岸装车模式,适用于承运需要在公路口岸装车,办结海关手续后载运出境的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工具。
RD16是指过境货物快速通关模式,适用于承运采取跨境快速通关的过境货物的运输工具。
   
更多海关律师知识获取,关注www.haiguanlvshi.com及微信号:汇业外贸法律。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