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海关律师解读快件报关的监管方式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5年01月20日
随着海外代购、海外网购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海淘族通过国际快件方式邮寄物品,海关对国际快递物品的监管模式是如何的呢,汇业海关律师为各位解读如下:
目前我国海关规定的快件出入境模式分为货物类、个人物品类和文件类。
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总运单(副本)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的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个人物品类进境快件报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货物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文件类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以外的快件。其中,对关税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的关税起征数额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对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需进口付汇的除外),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因此,海外代购、海淘类物品入境时,应当向海关以货物类快件进行申报,如以个人物品进行申报,被海关查验后会导致快件通过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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