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中国海关对于个人邮寄物品申报监管流程
Posted by: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3年06月04日
进境邮件的通关流程大致如下:邮件进境后邮局向海关申报,海关对邮件进行审核分流,对于需征税的邮件,应入海关监管仓库,由邮局向收件人寄发《领取物品通知单》,收件人凭通知单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不需征税的邮件,海关予以放行,邮局直接进行分拣投递。如果邮件被海关扣留,海关会出具代保管凭单,当事人可持凭单至相应通关现场办理后续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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