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海关律师估价实务——如何排除协助费用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6年07月04日
汇业海关律师指出,即使存在协助费用,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下的排除规则:
1、如果协助事项由卖方提供,而买方支付了费用,并将该协助提供给卖方用于生产,这笔费用实际上是买方采购价格的一部分,性质上并不属于调整项目中的协助费用,而是应付的成交价格。换言之,虽然不是《审价办法》规定意义上协助费用,但仍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2、对于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如果该服务是在进口国内完成的,那么这项服务费用就不属于协助费用,不应计入完税价格。但是,如果协助的替换涉及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这些货物的设计研发费用,即使在进口国内完成,也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3、对于上述服务的协助,根据WTO估价委员会解释性说明,如果是在公共范围内可以取得的,那么只需要计入取得成本,比如复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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