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海关税务律师:中美贸易战背景下的特别关税解读
Posted by: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9年07月29日
海关税务律师为您解读中美贸易战下实施的特别关税,或称为报复性关税,其实质是附加税的一种,所谓附加税就是不列于税则之内的税率,我们国家每年公布的税则仅包含正税,不包含附加税的,一个产品有没有附加税,是要看公告的,税则书里是没有的,如果直接把税则书里查出税率视作商品的关税,就会遗漏包括报复性关税在内的附加税。
我们国家对美国的报复性关税先后公布了3个文件,其实之前的4月曾经也公布过一个中止关税减让的公告,是针对美国使用232条款的加税措施,中止的幅度在30亿美金左右,与后来的500亿美金相比,就比较微小,好像贸易战的热身赛,而今年的贸易战的导火索实际上主要是指报复美国根据301条款的500亿加税措施。文件规定的替换还是比较清楚地,目前有疑惑的集中在“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这句话上,这句话好像有点矛盾既然保税政策不变,为什么又说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保税货物包括加工贸易货物,进料进口的时候是否要加征报复性关税呢?海关税务律师是这样理解的,其实保税虽然某种意义上也是对货物税收的免除,但是在海关法意义上保税和减免税是两回事,保税是指清关之前不予征税,减免税是指清关时减少或者免除税收,从这个意义上说,保税货物的进口,不涉及报复性关税,但是如果保税货物内销或者从保税区进入境内区外,就会涉及报复性关税。
接下来海关税务律师来谈谈报复性关税的决定机关,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既然是报复性关税,那么应该由海关决定吧,其实不然,根据我们国家的关税条例,包括报复性关税在内的各种关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多少均是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的,这个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机构,委员会主任历来是由财政部长担任,而非海关总署署长担任,委员包括了相关部委代表,办公室设在财政部的关税司,最近常常有人在问,报复性关税的文件为什么海关官网上查不到,这是因为财政部关税司才是税则委员会的常设部门,所以报复性关税的相关文件均由其公布,当然这些文件只能在财政部官网上公布。一旦文件公布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就由海关接手实施了,即企业具体商品是否涉及报复性关税,由海关在个案中决定,所以海关是报复性关税的实施部门,所以我们看到7月6日,宣布中午12点01分正式开征第一批报复性关税的,不是税则委员会,而是海关总署。所以企业在报复性关税领域打交道的也是海关。
从美国进口的货物,海关怎么判别是否需要加征报复性关税呢?海关税务律师认为这其中涉及到两个技术性因素,一是税则号列,也就是先前提到过的商品编码,还有就是原产地。有技术性因素,就会有争议情形发生。原产地,它实际上包括完全获得标准和实质性改变标准。
完全获得标准,就是完全是在美国本土生产制造的,这个一般没有太大的争议,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比较有技术性的是实质性改变,也就是如果货物的生产制造,涉及两个以上国家,那么货物在进口前最终对其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国家,才是原产国。具体怎么才算实质性加工,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做了具体规定,这里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是,首先1个美国产品出于物流运输的需要,运抵中国之前进行了转口运输,比如先到香港换了船再进口到中国,这并不改变美国原产地,我们听到到有人说把货物运到第三国进行洗单,重新弄一套与美国无关的贸易单证,然后进口时向海关报关,以起到转换原产地的作用,实际上原产地条例规定这种纯粹的物流活动,并不会起到更改原产地的作用,相反伪造单证的行为,被海关发现,是会承担法律责任的,某种角度上说,存在定性走私的可能性,同样的,为保存货物、装卸货物、销售货物而作的包装、加工或者处理,不视为实质性改变,而能起到改变原产地的作用其次,对于进口货物海关拥有认定原产地的权利,特别是在非优惠原产地的情形下,即使进口商拿到了非美国原产地证明,海关仍可以根据原产地规则,结合相关调查,不认可原产地证。第三,对货物所进行的任何加工或者处理,可能根据实质性改变标准,变化了原产地,但是如果这种加工处理,被海关查明,是为了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有关规定的,海关在确定该货物的原产地时可以不考虑这类加工和处理。第四,在货物上打上原产地标示,比如香港制造等,并不实质上改变原产地,海关认定原产地还是要根据法定标准,不仅仅以产品上的原产地标示为准。
所以原产地因素对报复性关税的影响,根本上还是在贸易事实,单纯从书面文件修改原产地的方法并不可取,反而将会涉嫌走私行为。由于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关税为基数,因此报复性关税的增加也将导致企业进口增值税增加,一旦涉及违法违规情事,违规违法金额就会同时增加。
随着中美贸易战的加剧,海关税务律师建议如下:
首先,对于涉及包括美国在内两个以上国家生产的货物,难以确定原产地的,可以提前向中国海关提出原产地预裁定申请,以降低不确定性风险。
其次,在通关过程中发生原产地争议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然后再准备相应文件向海关解释原产地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按照报复性关税完成缴税,事后再向海关提出非美国原产地问题的,处理难度会较大。
第三、鉴于贸易战未有停歇趋势,海关对美国进口货物可能会加大关注原产地及税号申报的准确性,加大查验力度,或者要求企业进一步提供相关材料,以确定货物原产地。同时在事后稽查中增加报复性关税的核查项目。因此企业要加强进出口贸易中的合规管理和培训,汇业海关税务律师团队一直注重以客户需求和结果为导向的服务理念,结合长期贸易合规执业经验,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贸易合规培训,帮助企业建立海关守法审查制度和风险内控程序,使这些企业在日常进出口活动中保持良好的守法记录,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贸易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