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海关律师分析享有协定关税的必备条件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5年04月27日
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地区越来越多的双边自贸协定的签署,进口自上述原产地国家的特定商品可以享有优惠关税,有时甚至是零关税。那么,进口享有零关税的必备条件是哪些呢?汇业海关律师为您分析如下:
海关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原产于自贸协定国的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我国,不论在运输是否经过转换运输工具或者作临时储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视为“直接运输”:(一)该货物经过这些国家或者地区仅是由于地理原因或者运输需要;(二)未进入这些国家或者地区进行贸易或者消费;(三)该货物经过这些国家或者地区时,未做除装卸或者为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所必需处理以外的其他处理。同时,根据海关总署相关文件规定,货物在首次申报进口时,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的申报规定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明适用自贸区协定税率,并同时提交下列单证:(一)由成员国签证机构签发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有效流动证明正本;(二)货物的商业发票正本、装箱单及其相关运输单证。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我国境内的,应当提交在出口国境内签发的联运提单、货物的商业发票正本以及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证明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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