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广州海关:开展AEO互认 帮企业减负并提高通关效率
Posted by:上海汇业
Time: 2012年10月17日
海关律师最新新闻:9月份,广州海关举办了“中新海关AEO互认试点工作宣传会”,自9月以来,就有中新贸易的AA类企业宣传中国-新加坡AEO互认试点期间企业的通关优惠便利。
为了帮助部分企业“减负增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通关成本,提高了进出口通关效率,为此,广州海关成功申请到了作为中国海关和新加坡海关开展的AEO互认试点单位。从今年的9月份开始,广州海关和新加坡互相认可对方的出口AEO企业,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本方监管下给予通关便利。
从相关资料中了解到,试点工作从2012年9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但在试点过程中,新加坡海关的STP+企业的出口货物方面可在广州进口中享受广州海关通关的便利条件,与此同时,广州海关辖区内的AA类企业便可在新加坡海关中享受到通关便利条件。
05年,时节海关组织出台了《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引入了“经授权的经营者”的理念,简单来说,就是海关制订了一定的标准,出口货物企业通过海关验证,即可成为海关最信任的企业,便可享受便捷的通关条件。因此,中国海关已把AEO理念引入国内,把AA类企业称之为我国的AEO。在WCO的倡导下,我国海关积极开展以国外其他国家的互认合作,6月底,我国已和新加坡签订了AEO互认协议,双方在9月份互相享受了各国的通关便利措施。
综合上述替换介绍,一系列的通关效率的提高主要来自于AEO互认试点的开展。如果你对上述替换有疑问,欢迎登录海关律师网www.haiguanlvshi.com查看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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