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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外贸律师解释保证金担保期限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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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业外贸律师指出, 保证金是指由担保人向海关缴纳现金的一种担保形式;保证函是指由担保人按照海关的要求向海关提交的、订有明确权利义务的一种担保文件。

汇业外贸律师提示,上述担保期限如下:

一、暂时进口货物担保的期限: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审价、归类待定货物保证金的期限:需向总署请示的为3个月,一般情况为1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三、后补减免税证明或有关批件货物保证金的期限:1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2个月; 
四、保证函的担保期限:20天,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汇业外贸律师提示,担保人因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所承诺的义务而需要延长担保期限的,应在担保期满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担保延期申请程序同上述担保申请程序。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上述的有关延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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