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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外贸律师提示FOB下常见的贸易欺诈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5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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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贸易下欺诈,是国内工厂防范不当经常发生的争议,汇业外贸律师为大家提示常见的欺诈手段.

首先,外商在骗取大额订单之前,先以高价的正常贸易引诱原告,或先以小额贸易骗取出口商的信任。

其次,再订立一份大额订单,运用 FOB条款、外商订舱、指定承运人、控制海上运输,给国内卖方一份契约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或称结汇提单去结汇,同时自己或其代理人作为托运人,委托实际承运人运输货物,并控制和掌握海洋提单。

再者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做手脚,使卖方最终根本无法结汇,遭银行退单。

最后卖方持有的提单都是契约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案发后无法找到该承运人或该承运人根本不存在。就这样,国内企业价值数百万人民币的货物“灰飞烟灭”,消失在茫茫的航线之中。

要防范此类骗术而原告之所以被骗原因不外乎两点。

第一是从贸易环节入手,对此信用证中的一些“软条款”必须要求对方删除,务必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第二是从运输环节入手,应当努力争取 CIFC&F价格条件,掌握运输合同中租船、订舱的主动权。一旦发生信用证结汇不到的问题,也及时掌握货物的控制权。即使无法订立CIFC&F价格条件,也应充分认识贸易合同和运输合同的互相联系,拒绝接受在国内没有正式注册的外国航运公司的提单,为自己最后凭提单向承运人索赔提供条件或保障,从而防止买方和承运人联手欺诈卖家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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