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外贸律师提示FOB下常见的贸易欺诈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5年01月28日
FOB贸易下欺诈,是国内工厂防范不当经常发生的争议,汇业外贸律师为大家提示常见的欺诈手段.
首先,外商在骗取大额订单之前,先以高价的正常贸易引诱原告,或先以小额贸易骗取出口商的信任。
其次,再订立一份大额订单,运用 FOB条款、外商订舱、指定承运人、控制海上运输,给国内卖方一份契约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或称结汇提单去结汇,同时自己或其代理人作为托运人,委托实际承运人运输货物,并控制和掌握海洋提单。
再者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做手脚,使卖方最终根本无法结汇,遭银行退单。
最后卖方持有的提单都是契约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案发后无法找到该承运人或该承运人根本不存在。就这样,国内企业价值数百万人民币的货物“灰飞烟灭”,消失在茫茫的航线之中。
要防范此类骗术而原告之所以被骗原因不外乎两点。
第一是从贸易环节入手,对此信用证中的一些“软条款”必须要求对方删除,务必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第二是从运输环节入手,应当努力争取 CIF与C&F价格条件,掌握运输合同中租船、订舱的主动权。一旦发生信用证结汇不到的问题,也及时掌握货物的控制权。即使无法订立CIF与C&F价格条件,也应充分认识贸易合同和运输合同的互相联系,拒绝接受在国内没有正式注册的外国航运公司的提单,为自己最后凭提单向承运人索赔提供条件或保障,从而防止买方和承运人联手欺诈卖家案件的发生。
更多关于外贸法律知识的了解,欢迎持续关注《海关法网》外贸律师解答。- 上一篇:外贸律师解读外贸掮客的法律地位
- 下一篇:外贸律师解读买单报关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