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外贸律师讲解进出口事务担保的几种方式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4年12月17日
进出口事务担保是在海关通关环节中,由收、发货人向海关提供担保申请以提前放行货物的方式,目前中国海关允许进出口事务担保的有如下几种情形:
1.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2.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3.在纳税期限内税款尚未缴纳的;
4.滞报金尚未缴纳的;
5.货物、物品暂时进出境的;
6.货物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
7.租赁货物进口的;
8.将海关监管货物暂时存放在海关监管区外的;
9. 进口已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补贴措施的货物且应当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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