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个人海淘邮寄物品,如何确定征税价格
Posted by:汇业海关律师
Time: 2017年01月02日
汇业海关律师近日接到客户咨询,关于个人海淘邮寄物品,如何确定征税价格的问题。
汇业海关律师指出,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15号公告规定第二条第一项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更多海关法律知识了解,欢迎持续关注《海关法网》或微信号:汇业外贸法律。
- 上一篇:海关预估计知识分享
- 下一篇:属地税收管辖权向属人税收管辖权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