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
Posted by: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3年05月08日
据悉,如今进口的货物是非常多,同样的反倾销税也非常备受关注,海关律师指出,现在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相关货物的征收反倾销税有一定的规定,对于进口货物的税收都是做了相关的调整,同时还对其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关于2007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7年4月18日起,期限为5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决定自2013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3年4月18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税则号列为48059110),继续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7号的相关规定征收反倾销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