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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从7点浅谈无船承运人提单的流转过程

Posted by:上海汇业

Time: 2012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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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沿海领域中的发展,另一方面还促进了货物运输中纠纷加大,原因在于:在无船承运人参与的海上货物运输中,会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海上运输合同,异常统称为“背靠背合同”,为了能弄清合同的责任人,海关律师指出:针对签发的不同合同来制定相关承运人,严格来说,无船承运人会承担两个角色,子提单和母提单。

   下面针对两种不同的提单运作方式来详细的看下具体替换:

   1.无船承运人可以凭借实际承运人的提单到代理商处取提货单。

   2.收货人可以凭借此单到代理处用无船承运人的提单换取提货单。

   3.无船承运人如果要收到托运人的货载后还需要经过托运人的要求才能签发自己的提单(子提单)。

   4.无船承运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把货物交给实际的承运人,然后在经过实际承人来签发自己的提单(母提单)。

   5.托运人可以借助无船承运人的提单到银行来结算账单。

   6.凭借此单收货人还可以到银行付款并取出无船承运人的提单。

   7.无船承运人可以把实际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寄给自己在港的代理人。

   所以,通过以上知识点的详解,希望对大家了解此事有帮助,其实针对海上货物运输的相关知识点,在前面文章中海关律师已经给大家详细的介绍过了,如果你想查看更多的话,请及时点击查看www.haiguanlvsh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