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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海关总署:海关可担保的货物范围

Posted by:上海汇业

Time: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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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可担保的货物范围也受限吗?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海关律师介绍到:一些海关方面的业务办理,都是要经过海关总署的批准,否则就会违背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受到一定的惩罚。下面针对海关担保的货物范围问题,相关律师就来给大家谈下吧!

    经海关批准,海关可担保的货物范围在以下这几种范围内:

    1.暂时进出口货物。

    2.国家限制的进出口货物,且已经领取了进出口的许可证件,因为某种事故不能及时提供的。

    3.报关时因某种原因无法提供有关单证,但货物已经运到口岸,需要尽快提取或发运,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后补交有关单证的。

    4.正在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但货物已运抵口岸,需要对货物尽快提取或发运的,要求海关缓办进出口纳税手续的。

    5.进出口货物归类、价格还需进步确定的。

    6.因特殊情况经过海关总署批准的。

    注意:以下两种情况不接受担保:

    1.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领导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的。

    2.进出口金银、濒危动植动、文物、中西药品、食品、体育及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器材、无线电器材、保密机等受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的进出口货物,但并没有向海关交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证明的。

    上述替换主要介绍的是海关可担保的货物范围,针对一些不接受的担保范围,海关部门没有权利接受担保。海关律师知识网www.haiguanlvshi.com专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