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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海关知识:讲述哪些条件海关机构不予受理

Posted by:海关律师

Time: 201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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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律师给大家分析:申请海关受理需要具备哪些?从海关行政裁定的资料初审中可以了解到,从开始查收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移送给海关总署或总署授权机构,如果在审核时发现资料中有不符合规定的,海关需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正。

    海关部门收到申请时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下面律师人员告诉大家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1.不予受理的条件:

    ①申请资料中如果是超越了海关行政裁定规定的范围,不予受理

    ②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

    ③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无关的

    ④和海关事务,海关已经作出明确规定

    2.审查:审查部门应该由海关总署或海关总署授权的机构

    3.结果: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裁定。

    总之,以上海关知识是由海关律师和大家分享的,如果您是从事海关行业人士,希望这些要点能给您带来更多学习知识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话,更多的知识点请及时关注www.haiguanlv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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