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律师海关律师国际贸易律师海关辩护律师,外贸律师 专业提供海关、海事、外贸法律服务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13311891225
首页 > 网站新闻 > 外贸加工 > 如何计算非保税料件耗用量

Title:如何计算非保税料件耗用量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6年11月09日

fiogf49gjkf0d

汇业外贸律师指出,在外贸加工中,如何计算非保税料件的耗用量,是电子账册核销的关键点,如计算不当,会被海关征税。

汇业外贸律师解释,电子帐册核销中非保税料件耗用总量的核算,是本核销周期内的出口产品折料件耗用量*非保税比例。对采用电子账册管理模式的联网企业,由主管海关按实际监管需要确定核销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故电子帐册核销实际盘点不一定是12月底或次年初。本核销周期内的已送货未报关的原料和产品(主要指深加工结转的在途原料及产品),如果可以向海关提供《深加工结转申请表》(纸质或电子数据)说明情况,经海关确认情况属实、理由充足的,可以先不计入该核销周期,在办理实际报关手续后在下一个核销周期申报。

更多外贸知识获取,欢迎关注微信号:汇业外贸法律。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