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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船舶吨位税电子支付事宜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7年04月26日

汇业外贸律师近日接到客户咨询,关于船舶吨位税电子支付的相关规定。汇业海事律师回复,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代理企业在开展船舶吨税电子支付业务前需到所在地海关办理船舶吨税电子支付备案,备案所需要文件如下: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三)《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四)企业行政印章和业务印章的印模。
备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船舶代理资质。
      汇业外贸律师提示,符合条件的,海关予以备案,并制发《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代理企业船舶吨税电子支付备案证明》,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如需申请办理船舶吨税电子支付备案的,其所属法人企业应当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代理企业已在海关办理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他类型企业注册备案手续的,在开展船舶吨税电子支付业务时,仍需办理船舶吨税电子支付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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