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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外贸律师总结有关寄售代销贸易要求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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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业外贸律师指出,我国对于从事寄售代销贸易的外贸企业必须是经商务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按经批准的商品范围经营。

汇业外贸律师提示,一般而言,寄售代销贸易商品范围有:烟、酒、饮料、化妆品、胶卷和冲印材料、食品、小电器、工艺品、书报杂志等,以及与开展进口机电仪器产品维修、技术服务有关的机电仪器产品零配件及易损易耗品。

汇业外贸律师提醒,不得开展台湾产品和电视机、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唱机、吸尘器、电风扇等八种商品的寄售业务。进出口寄售代销商品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凭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许可证件验放。进出口寄售代销商品实行检验检疫管理的,凭入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进出口寄售代销货物应照章征税,正常在主管地海关现场办理通关手续,按申报规定提供包括寄售代销协议在内的单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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