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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设立海关保税仓库的条件

Posted by: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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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4.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5.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6.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7.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企业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设立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设立申请事项表》;

3.可行性报告;

4.经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和地税);

6.股权结构证明书复印件(合资企业);

7.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

8.拟开展保税仓储的营业场所的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属租借房屋的还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9.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位置图及平面图;

10.仓库管理制度;

11.对申请设立寄售维修型保税仓库的,还应收取经营企业与外商的维修协议;

12.经营企业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

13.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14.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时,如仓库已建成或租赁仓库经营的,以上所有单证、文件应一次性提交;如保税仓库尚在建设中的,以上第13项单证可缓收,在仓库验收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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