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申报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程序
Posted by: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3年06月27日
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上海海事律师介绍到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为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提交下列单证:
1.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2.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或者原进口货物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原进口货物短少的不需提交。
3.原进口货物税款缴款书或者《征免税证明》。
4.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5.海关认为需要时,收发货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缺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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