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律师海关律师国际贸易律师海关辩护律师,外贸律师 专业提供海关、海事、外贸法律服务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13311891225
首页 > 网站新闻 > 海商货代 > 快递行业纠纷的法律责任

Title:快递行业纠纷的法律责任

Posted by:上海汇业

Time: 2012年08月28日

fiogf49gjkf0d

海事律师网资讯,经常会说道法律责任,那么什么是法律责任呢?在快递行业中的相关纠纷如何进行裁定,对于问题就要及时的解决,下面先来了解什么是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按照我国现有的快递法律规定,在快递行业的纠纷中,快递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是运输合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快递行业法律纠纷的救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损害赔偿、违约金和定金等形式。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在上述四种方法中,当出现不同的法律纠纷时应采取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当出现迟延送达或者没有送达指定地点时,应当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继续履行和迟延违约金这两种法律责任。当出现货损、货差时。继续履行这种方法不适合解决纠纷.依然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失.因此可以采取违约金或者定金的方式进行违约救济,也就是说在运输合同的格式条款中应当加人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以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另外也可以采取实际损害赔偿的方法来弥补损失。

当然,快递行业的法律纠纷并不止上面两种,但是上面两种是快递侵权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合同违约的形势解决,可以防止大部分的快递侵权。

快递行业监管不力是快递行业法律监督的欠缺

快递行业现在的监管部门是邮政监管部门。需要其他部门的合作。新邮政法虽然提高了快递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将一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快递企业拒之门外。但是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还必须保障严格执法,这样才能将现有的法律落实到实处,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快递企业的日常工作加以监督管理,以保证其合法经营。对快递企业加强垄断监管、不正当竞争监管以及财务监管等等以督促快递企业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

快递行业法律法规空白

这是快递行业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也是消费者维权难的主要问题,急需立法。我国现有的正式的规范快递行业的法律主要有《邮政法》、《合同法》,《快递行业规则》并不是正式的法律文件,需要我们将《邮政法》的市场准入制度、《快递行业规则》的操作规范以及《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等等问题总结成为一部专门的快递行业法则,来弥补快递立法的空白。

快递行业规则不统一是消费者没有法律依据的体现快递行业并没有规定如何搬运,如何快递,更没有规定是否要送货上楼,这就导致快递服务不统一,消费者权益难以维护。

快递行业法律救济的不足5快递行业纠纷的完善思考

快递行业准入门槛过低导致快递行业良莠不齐我国大大小小的快递企业几十家.再加上一些国外的快递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比如,UPS(联合包裹)、FedEx(联邦快递)、DHL(敦豪)、’I’NT(天地)这四大快递公司在中国市场业务年均增长接近50%,占据我国国际快递市场80%以上市场份额,基本垄断高端市场。而目前民营快递公司主要占领85%的低端市场业务(同城快递)、50%的中端市场业务(国内异地快递),这种民营的中小快递公司在资金实力、企业规模等方面都不具备竞争优势,低成本的管理就导致了快递服务质量差。侵犯消费者权利,这是国家准入门槛过低导致的。准入门槛亟待提高。

快递行业的纠纷层出不穷,我国也在不断的完善立法,笔者提出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快递行业。

(1)加强快递监管机制。对于快递监管.需要各个部门加强合作,可以通过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应当互相配合,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证监管力度,保证监管全面。

(2)规范快递操作规则。明确要求

代表快递行业的组织和企业,能够尽快的出台书面统一的快递操作规则,杜绝“野蛮装卸”现象的发生,并配以一定的惩罚机制。同时。邮政企业的邮件处理场所和快递企业的快件处理场所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3)加强快递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

邮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时,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虽然我国新《邮政法》在这方面已经有所行动,但是对于现有的快递行业还需要运用新的标准,统一监管。

(4)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

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发件验收制度。收发件的验收制度并非行业的操作规则,而是规定快递企业在收件和发件的过程中,保证一定的程序,该规定一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还可以防止借助快递行业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而收发件验收制度是合理有效的手段。

(5)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该规定是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权依法查验、扣留有关邮件、快件,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有关人员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者快递服务的信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以及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6)严格快递犯罪预防制度。该制度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快件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替换的信息。快递行业的兴起,在加速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进行犯罪活动。在快递行业的立法过程中。应该完善我国的《刑法》,明确规定当发生利用快递进行犯罪活动时,当事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