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
Posted by: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1年09月23日
根据《归类管理规定》第2条的替换,海关律师为大家介绍了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
(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下简称《本国子目注释》);
(四)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
同时,鉴于商品归类的涉及面不仅仅限于关税领域、进出口通关所使用的商品编码为10位编码而不仅仅为8位、部分商品在《税则》及《注释》等依据中可能还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等实际情况,以下依据也可作为商品归类的补充依据:
(一)海关总署及其他部委联合颁布的与货物进出口管理有关的公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商品目录》;
(三)进出口通关参数数据库中的《综合分类表》;
(四)与进出口商品相关的国家标准。
但这些补充依据如与《归类管理规定》所明确的法律依据产生矛盾,应以法律依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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