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海关总署对商品编码归类的要求
Posted by: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1年09月23日
商品编码归类要求:
1、海关律师所说的完整归类是指一个成品货物在归类时,首先按照其完整名称归类,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作为一个工具类编码书,不可能囊括世界上所有的商品名称,而且,同样的货物各自的叫法还不尽相同,所以很多人只给个货物名称叫别人去查编码,无异于叫别人去大海里捞针!各位千万记得啊,提供名称的时候,把它的用途、使用方法、成分、材料等等越多资料越好!
2、用途归类:如果某个货物的名称并没有明确对应的编码时,立刻考虑它的用途和功能,按照这个用途去找对应的归类,例如:格力分体2匹空调,属于机器类的,就到84章去找,然后到8415空气调节器里面找,然后找到84151021.00(制冷量≤4千大卡/时分体式空调) 这样的情况占了进出口货物的很大一个比例,一般很少能找到第一种情况所说的具体对应的编码,
3、混合归类:(又叫成分归类)如果某个成品里面有几种成分组成,而且没有一个对应的编码正好和这个成品名称对应,要按照构成这个成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例如:铁制晒衣架,没有具体对应的编码,从用途上也找不到这种具体的用途,只有从材料上入手,钢铁制品73章,其他钢铁制品7326,用73262090.00(非工业用钢铁丝制品)或者73269090.00(其他非工业用钢铁制品)都可以。(这样的情况也占了进出口货物的很大一部分比例,因此各位在提供信息的时候,尽量连材料、成分也提供清楚,电器类产品说明电压、功率,汽车类产品说明是什么汽车用的,汽车排量等情况)
4、靠后归类:当第3种情况出现根据材料分,有2个或者几个编码都合适的时候,优先选择编码靠后的。就好象我上面举的铁衣架的例子一样,应该选择73269090.00
5、模糊归类:(又叫最接近归类法)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大量的新型产品不断出现,经常有无从下手的感觉,只好先根据用途找最接近的,再按照材料找最接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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