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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海关总署对知识产权不予备案的几种情况

Posted by: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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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对备案申请的审核

 海关律师一般对海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文比较了解,他们经常处理这类纠纷案件,海关总署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其后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不予备案: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的;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