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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保证金台账变更与撤销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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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业外贸律师指出,当加工贸易合同发生变更时,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变更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办理手册变更手续的,海关为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手册变更手续,并向银行发送《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联系单》(以下简称《变更联系单》)

 汇业外贸律师提示,银行按照《变更联系单》注明的变更替换办理变更手续后,向海关发送《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通知单》,系统自动登记。如涉及增加台帐保证金的,企业应按规定补交,但合同变更后减少的台帐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合同结案后予以退还。

  汇业外贸律师指出,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后,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核销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核销结案的,主管海关按规定为企业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向银行发送《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以下简称《核销联系单》),。

银行在收到海关发送的《核销联系单》后,为企业办理台帐核销手续,向海关发送《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通知单》。海关收到银行发送的《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通知单》后,系统自动登记。

 汇业外贸律师提示,对需办理台帐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的,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对在合同规定的加工期限内未能出口或经批准转内销的,海关通知银行将保证金转为税款,并由企业支付缓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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