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保税区企业可否自行运输保税货物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7年08月09日
汇业外贸律师指出,所谓“自行运输”是指经海关注册登记的试验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可以使用经海关备案的车辆,在试验区内自行运输货物的作业模式。
汇业外贸律师提示,开展“自行运输”业务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货物转出、转入地主管海关办理车辆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行运输”车辆信息备案表》(见附件);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正本和复印件。
货物转出、转入地主管海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备案手续。“自行运输”车辆经一次备案后,可以在试验区内持续使用。
汇业外贸律师指出,未经货物转出地主管海关同意,车辆不得在“自行运输”途中擅自停留、装卸或者拼载其他货物。
汇业外贸律师总结,企业、车辆所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停其此项业务:
(一)涉嫌走私或者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被海关立案调查的;
(二)有其他违法行为,海关认为需要暂停的。
待调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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