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外贸律师归纳台帐开设程序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6年09月07日
汇业外贸律师指出,企业在加工贸易合同签订后,经海关批准,可以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指定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帐。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后,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帐。
汇业外贸律师归纳台帐开设程序如下:
第一步: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
第二步:经主管海关审核符合加工贸易手册设立要求的,海关为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并向银行发送《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以下简称《开设联系单》)。
第三步:银行按照《开设联系单》注明的保证金金额收取现金保证金或税款保付保函后,为企业办理台帐开设,向海关发送《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系统自动登记。
汇业外贸律师提示,企业在首次办理台帐开设手续时,应向银行办理台帐保证金专用帐户的设立手续。企业在申请电子化手册设立时,应在海关手册录入环节选择拟开设台帐帐户的银行,并在录入端收到海关已开出《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以下简称《开设联系单》)的回执后,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海关注册登记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至所选择的银行办理台帐帐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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