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外贸律师解答如何注销电子账册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5年09月02日
汇业外贸律师解释,企业申请注销电子账册的,由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主管海关执行注销操作,无需企业预录入(QP4.0预录入系统中没有出口加工区电子帐册注销申请功能)。
汇业外贸律师指出,企业申请帐册注销须经主管海关确认库存量必须为零,即所余料件必须全部复出口或经商务部门批准全部补税内销,所余成品必须全部出口并办结所有海关手续。 电子账册注销后,如企业确实需要,可由主管海关为企业出具该电子账册已停止使用并注销的说明,具体请与主管海关联系。 如果没有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企业可以写一个账册已注销的情况说明,找主管海关盖章,分中心据此与企业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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