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如何理解国发〔2013〕44号精神
Posted by: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Time: 2013年12月31日
近日,国务院制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取消“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等海关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行政审批是指海关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业务审批。取消行政审批不等于放任不管。为保证国家税收不流失,海关要通过强化企业规范申报、简化监管模式,继续对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全过程式实施监管,进一步做到管少、管精、管准、管好。
在相关法规、系统调整到位前,按照现行规定继续做好加工贸易监管业务,确保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下一步,海关总署将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信息化系统,并适时完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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