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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有关货物开展通关无纸化

Posted by:汇业外贸律师

Time: 2014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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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贸律师了结,上海自贸区对通关便利化又添新举措,即海关总署、商务部决定自2014811日起,对在自贸试验区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有关货物开展通关无纸化应用试点。具体如下:
        一、自2014811日起,在自贸试验区以“一批一证”方式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可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但是原油、燃料油除外。海关将通过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方式验凭自动进口许可证电子数据,企业免于交验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不再进行纸面签注。
        二、企业按现行规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试点期间,限于在自贸试验区以“一批一证”方式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每份进口货物报关单仅能对应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对于以“非一批一证”方式进口的货物暂不进行无纸化通关试点,待条件具备时再行试点。
        三、因海关和商务部门审核需要、计算机管理系统故障、其他管理部门需要验凭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等原因,可以转为有纸报关作业或补充提交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
        四、自动进口许可货物通关无纸化应用试点以外事项,按照《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系统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号)和海关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执行。
        更多关于自贸区通关便利化的举措,欢迎致电本网站外贸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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